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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例(茂名年例)

申报地区 :茂名市 来源 :广东省文化馆 关键字 : 非遗 时间 :2018.02.02

年例是粤西鉴江、罗江流域村落中集敬神、酬神、祭祀、祈祷、欢庆、宴客为一体的民俗活动,清代时已十分流行。据《光绪重修茂名县志》记载:“自十二月到是月(农历二月)乡人傩,沿门逐鬼,唱土歌,谓之年例”。

茂名及其所辖县(市、区)城乡、村落,大都盛行做年例,各地年例日期多承袭旧例,集中于每年农历正月起至二月底。年例一般分为“起年例”、“正年例”和“年例尾”三个阶段,历时一天或三天不等,其活动丰富多彩,各地略有不同。年例的公共费用一般由宗族或村中德高望重的长者出面邀各家各户出钱资,而游神队伍则是年例之前由村民通过抽签等方式组成的,有的负责担彩旗,有的负责抬鼓、敲锣,还有村中孩子拿着自制的火炬跟随队伍,其中以抬菩萨的村民被认为是幸运儿,来年将得到菩萨的保佑。

“游地界”和“摆宗台”是年例活动中最隆重、最热闹的环节。游神多自正年例的早上开始,巡游队伍从庙宇出发,巡游的神祗根据各地供奉的神灵,有风、雨、雷、电、水、火,以及财神、灶神、土地神等道教诸神,也有关帝、康王、华光、冼太夫人等地方诸神;巡游队伍有彩旗、香炉、菩萨、道士、纸船、炮手、长号、唢呐、锵、锣鼓等相随,沿途各家燃放鞭炮以迎神,而另有若干供神祗驻足、人们瞻拜的“摆宗台”,汇集了周边各家各户奉祀的供品,待各家拜祭、道士祭祀后,方可继续行进至下一个“摆宗台”地点。

正年例期间,各村都有飘色、木偶戏、舞狮、舞龙、粤剧等民间艺术演出,不论白天晚上、观众多少,是供神祗“睇大戏”的;部分地区还有“贺丁”习俗,或为游灯,或悬挂与村庙前。年例期间,各家各户招待宾朋“吃年例”,主人家早晚不停,宾客随到随吃,不比熟悉,一概欢迎。午夜过后,将封载着不顺意之事的纸船火化掉,寓意合境平安,年例就此结束。

年例中的游神、摆宗台、贺丁、宴客、看大戏等系列仪式,体现了民间习俗的多元性,以及“多神崇拜,和而不同”的传统价值观,保留了粤西地区以民间信仰为核心的传统文化,对于研究当地社会文化发展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年例习俗曾被迫中断,改革开放后逐渐得以恢复,但一些传统风俗在部分地区正在逐步消失,民间信仰也逐渐淡化,年例活动受到一定的影响,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