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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戏(大朗杖头木偶戏)

申报地区 :东莞市 来源 :广东省文化馆 关键字 : 非遗 时间 :2024.02.08

东莞市大朗镇巷头木偶戏属“杖头木偶”,清末从福建传入。

大朗杖头木偶一般是演员把木偶举过 头顶来表演,舞台上要设一道帷幕遮挡演 员,帷幕大小由木偶的大小决定。表演时, 一般由 3-4 人操纵木偶,每人操纵 1-2 樽, 另有伴唱、伴乐者 9-12 人。表演者操纵一根与木偶头相连的命杆和两根与木偶手相连的手杆进行表演。木偶头用木雕刻而成,内藏机关,使嘴、眼可动;命杆为木、竹制,长、短不同,手杆与手、肘相接。手杆,多为三根杆操作或“托偶”,依手杆位置有内、外操纵之分。“内操纵”者多演传统戏曲剧目,宽袍大袖,便于表演戏曲程式,动作灵活,栩栩如生。“外操纵”多为弯把式命杆,负担减轻,表现力增加,也因手杆在外,身体塑形自由,整体感增强,突破了传统造型的局限,更适合人物与时代需要。如今,手杆材料不断更新, 现已由钢丝替代,“打脚”也出现了“横飞燕”“大跳”等舞蹈动作。木偶戏根据人物行当和剧情需要表演,不同角色的木偶绘有不同的脸谱。同时,道具设置巧妙,机关多样,动作丰富,能够做出飞天、入地、点火、射箭、骑马、张扇、划船、武打等常规动作,也能表演眨眼、喷烟、喷火、杀头等高难度动作。传统剧目有《六国大封相》《八仙贺寿》《天姬大送子》等。

大朗杖头木偶戏在表演、造型等方面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浓郁的本地特色。大朗杖头木 偶戏的发展史,对于研究地方民俗文化发展流变和社会经济发展,都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