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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化馆
广州市文化馆(原广州市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56年,是国家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隶属于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多年来,市文化馆作为广州群众文化的“龙头”,创作了大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组织承办了各种有特色有影响的文化活动,在培训基层文化骨干、研究群文理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出版群众文艺刊物、组建示范性中心团队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广州市文化新馆是广州市重大文化设施和重点民生工程。项目选址于广州市中心城区之一的海珠区,坐落在风景优美的海珠湖东北侧,地处城市新中轴线南段的中心位置,总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14.2万平方米。新馆以“十里红云一湾水,八桥画舫十六亭”为设计主题,用传统建筑和园林空间的巧妙组合再现岭南水乡园林的佳境,包含公共文化中心、翰墨园、曲艺园、广府园、广绣园等多组主题园林建筑,以及由它们共同形成的大型园林景观,是富有岭南生态特色、文化底蕴的城市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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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文化馆
梅州市文化馆是为市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服务范围涵盖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书法、摄影等多个艺术门类,可实施群众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创作、研讨、辅导、培训、演出、比赛、展览、调研、宣传等,同时承担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传承工作。近年来,我馆在组织艺术创作,参加全国、省、市各类艺术大赛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特别是在打造群文辅导骨干队伍,推动社区群众文化建设,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起到了主力军的作用。目前,城区已有120多个群众文艺团队,形成了新的城区群众文化景观。市文化馆创办的“群星舞台大家乐”系列文化活动,被省文化厅评为“广东省特色文化品牌”;少儿培训项目——客家山歌幼苗培训班,被省文化厅评为“广东省少儿艺术示范基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被省文化厅授予“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客家山歌)”,同时被省文化厅评为“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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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文化馆
汕尾市文化馆是1988年经市编委(汕编字[1988]218号)批准成立的全公益性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现隶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领导,馆内设办公室、活动策划部、培训辅导部、创作调研部等部门。2008年加挂“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12年3月根据市编委印发的《汕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汕机编[2012]59号文精神,汕尾市文化馆定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全市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创作、理论研究、辅导和培训活动;指导文化馆站业务工作;调查研究群众对文艺活动的需求和群众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新情况;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编撰群艺工作通讯和刊物;执行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规划、计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交流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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