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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规范 (试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档案工作操作指引(试行)》印发试行

来源 :非遗保护中心办公室 关键字 :档案,非遗保护 时间 :2022.01.02

2021年12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档案工作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引》),要求全省各地按照《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引》规范开展非遗档案建设工作。这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建设是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完善档案制度,加强档案数字化建设,妥善保存相关实物、资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自2020年起,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合中山大学图书馆,启动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规范》编制工作,旨在指导和推动我省非遗档案工作规范化发展。经过对我省各地非遗保护中心、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档案建设情况的深入调查研究,并充分考虑当前非遗档案建设的现状与困境,编制完成《工作规范》《操作指引》。

《工作规范》明确了非遗档案工作的责任主体,并区分了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非遗保护中心和项目保护单位等在档案建设中的职责。同时,《工作规范》对非遗档案进行了科学分类,梳理了非遗档案工作流程,从档案收集、鉴定、归档、分类及编目著录与元数据处理,到数字化加工管理、保管保护、传播利用等各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规范,特别是从顶层设计与业务流程上对非遗档案管理进行了系统规范。《操作指引》则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是针对非遗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保管与保护、数字化及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工作手册,普遍适用于各级非遗保护中心档案建设工作。《操作指引》内容简明、清晰、可操作性强,便于非遗保护工作者在开展非遗保护工作过程中,建立起规范、健全、完善的业务档案。《工作规范》《操作指引》将在试行过程中收集汇总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为后续的修订、完善提供实践经验。

在编制《工作规范》《操作指引》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强化非遗档案建设的系统性、专业性与规范性,广东省非遗保护中心与中山大学图书馆合作,于2021年初启动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工作指南》编制工作,针对当前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建设的痛点与难点,为全省非遗项目档案建设提供科学、规范和可操作的工作指引。目前,《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工作指南》已通过专家审议论证,将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后试行。

“十四五”时期,广东省非遗保护中心将以《工作规范》《操作指引》等相关档案工作规范为依托,进一步加强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建设,推进非遗档案相关规范的落实,加大对非遗有关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以及实物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数字化处理,充分运用非遗调查记录成果,完善非遗档案和数据库平台,进一步推进非遗档案和数据资源的社会利用。

《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档案工作指南》专家论证会

“非遗档案工作规范”编制课题调研

广东省非遗保护中心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