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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非遗手信,请出列!征集、评选工作正式启动啦!

来源 :非遗保护中心办公室 关键字 :非遗,征集 时间 :2023.07.2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实践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指导下,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式启动广东非遗手信征集、评选及推广工作。

一、推荐申报条件

广东非遗手信征集评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开展推荐认定,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产品的品质、包装、地域特色、市场影响等。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产品可以申请或被推荐为广东非遗手信:

1.产品以广东省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为核心表现内容,具有突出地域特色和重要人文价值;

2.产品品质优良,包装设计新颖,便于携带和运输;

3.产品在广东区域内生产或加工,所用材料和生产过程符合绿色环保理念;

4.产品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并已上市,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同类产品前列,具有良好口碑;

5.产品所属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经有关行政部门登记的生产经营单位,并在广东省内注册;

6.申报单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信用良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理念理解正确、方法得当。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所生产产品在县级及以上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质量抽查中有不合格记录的;

2.曾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3.所生产产品涉及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生产资料、原材料的;

4.产生过重大舆情和社会不良影响的产品;

5.申报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推荐申报名额

各地级以上市推荐申报产品数量不超过30件(套),其中同一申报单位申报产品数量不超过2件(套);省直单位推荐申报产品数量不超过2件(套)。


三、推荐申报材料

推荐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电子版(拷贝至U盘或移动硬盘),于2023年8月30日(周三)前(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寄送至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29号广东省文化馆综合楼2A层,联系人:李杏娜,联系电话:020-87672571),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具体包括:

(一)推荐申报汇总表。市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提供纸质版原件1份及电子版(包含PDF格式和WORD格式)。

(二)申报表。每件(套)非遗手信产品应单独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提供纸质版原件1份、复印件8份及电子版(包含PDF格式和WORD格式)。

(三)申报照片和视频。应提供电子版(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授权书。每件(套)非遗手信产品需提供授权书(见附件4),纸质版原件1份及电子版(PDF格式)。

推荐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参评资格。

四、工作程序

(一)推荐申报。申报单位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提出本地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报送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省直单位参照以上程序和要求组织本单位相关非遗手信的推荐申报工作。

(二)手信评选。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各地推荐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组织专家以产品的品质、包装、地域特色、市场影响力等作为标准进行评选,并按照程序对广东非遗手信名单进行公示、公布。

(三)手信推广。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将结合省级以上重大宣传推广活动开展广东非遗手信发布和展示,并整合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方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切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坚持把品牌和质量放在首位,确保推荐产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二)各地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把好材料关,报送的推荐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提供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评审程序。

(三)各地要按照相关推广宣传工作安排要求,积极组织入选广东非遗手信的产品实物、相关人员等参加发布、推广活动。如不提供产品实物参加发布推广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入选资格。

征集海报

附件1:推荐申报汇总表

附件2:申报表

附件3:申报照片和视频要求

附件4: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