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馆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广东省 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馆(群众艺术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志愿服务条例》,持续打造贴近群众需求的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我馆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志愿者总队指导下,与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馆(群众艺术馆)联动开展第八届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文化暖心 多彩生活”为主题,以根植社区、贴近百姓为原则,在2020年中秋、国庆及重阳节期间深入开展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由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志愿者总队指导,以我馆联动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的方式在全省铺开,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馆(群众艺术馆)负责组织当地的志愿者以文艺小分队的形式,深入异地务工人员集中的社区、乡村、厂矿企业以及部队、敬老院、残障学校等开展文艺演出、公益性讲座、培训辅导、文体活动、非遗传承、文明旅游等文化志愿服务,尤其要为城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1日至31日。
三、活动安排
(一)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馆(群众艺术馆)要围绕“文化暖心 多彩生活”的活动主题,制定实施方案,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组织当地志愿者积极开展文明节庆、文明旅游、文明观赏等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场(活动地点和项目形式自定)。
(二)我馆将派出专家型志愿者(备选名单见附件1)赴粤东西北地区开展公益性讲座、培训辅导等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有需求的地市可填写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需求申报表(见附件2),并于9月28日之前提交给我馆事业发展部。我馆将根据各地需求,组织专家型志愿者赴各地开展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
专家型志愿者赴各地开展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的费用安排:食宿费、交通费由我馆承担,授课费等费用由申请的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馆(群众艺术馆)承担。培训开始之前,申请服务的各地级市文化馆(群众艺术馆)需与我馆签订2020年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进社区培训班合作协议(详见附件3)。
(三)鼓励珠三角地区有条件的地级市组织专家型志愿者与粤东西北地区开展“结对帮扶”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
四、活动要求
(一)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馆(群众艺术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有条件的地区可因地制宜与社会力量合作,扩大服务供应主体,丰富服务内容。同时依托各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扩大社会影响,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营造文明和谐的氛围。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要切合当地实际、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力戒形式主义,真正做到服务送上门、真情暖人心。
(三)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在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组织开展的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应不少于5场,服务场地悬挂“广东文化和旅游志愿者”旗帜,每场活动的志愿者不少于5名,并穿着统一志愿服装。
(四)各地级以上市文化馆(群众艺术馆)须于11月15日前向我馆提交活动总结(约800字)、活动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4)、活动现场照片10张(配简短说明)。联系人:邓芸芸、石金;联系电话:020-87670097;电子邮箱:gdswhgsyfzb@163.com。
附件:1.专家型志愿者名单
2.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需求申报表
3.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合作培训协议
4.第八届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情况登记表
广东省文化馆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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